为加强我院学生管理工作,使毕业生能够及时、顺利毕业离校,现根据学校要求我院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毕业生必须按规定时间离校。毕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转单),经各有关部门检查核实后方可离校。
2.毕业生离校前,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及公寓有关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不准损坏;不准在宿舍及公共场所乱刻、乱画、焚烧杂物;不准在宿舍、楼道等场所摔酒瓶、墨水瓶等器具。如发现以上行为,经调查核实属个人所为,视情节予以罚款、扣发该生档案。未离校的及时处理;已离校的从单位调回处理。如无人承认,则对该宿舍全体住宿者进行处理。
3.毕业生离校时应将宿舍卫生打扫干净,家具摆放整齐,最后一名学生离开宿舍前,必须报告公寓管理员,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离校。如发现问题,必须做出解释,否则按第2条规定处理。
4.毕业生离校时不准将个人的大件废弃物直接塞入垃圾道,要按公寓管理员指定地点存放;将自己的行李、物品收拾干净全部带走,因个人保管不当或遗忘而丢失,由个人负责。
5.退宿后不准再次住宿,否则按第2条规定处理。
6.凡属我校应届毕业的学生,都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做到“文明离校”。如有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7.应重视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加强对毕业生的管理,关心毕业生的生活,会同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处理好出现的问题。
8.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