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提高我院学生的整体思想水平,增强分团委的整体组织和协调能力,我院特决定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共青团员干部”,其考评细则及标准如下:
一、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道德品质优良,集体观念强,热心社会工作,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当中具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三、刻苦学习,团结同学、带头执行我院各项决定及学校的有关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四、必须严格遵守分团委、班级团支部纪律,自觉服从院分团委、班级团支部的安排,并积极配合学生会的工作。
五、负责值班的值班人员能够按时到学工办进行值班,无特殊原因不得旷到或是请假,旷到或是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六、每学年累计挂课不超过两门,学分不超过10个,且晚点名没有无故旷到纪录。
七、能够自觉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纪律,没有受到过校级或是院级的任何处分。
八、在所在班级学习至少一学期,方有参选资格。
九、优秀共青团员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人数占全院总人数的1%
十、评选办法为先由各班团支部推荐名额,交到学工办、由学工办、分团委共同审核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