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费收缴是团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它不仅是组织管理教育团员的一项制度,也是团员和团组织经常联系,在经济上支持团的工作,履行团员义务,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
第一条 支部团费由各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全院的团费由组织部负责收缴。
第二条 团员每月初缴纳当月团费,每月上缴0.2元,多交不限。
第三条 收缴团费必须填写工作手册相应栏目及团费收缴卡。
第四条 每月团费由组织委员统一上缴组织部,组织部应开出收据,以免发生纠纷。
第五条 组织部按校团委规定时间上缴团费。
第六条 团员连续六个月无故不交团费,按团章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