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使用2018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程专项经费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18年自治区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项目类型
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分为综合改革项目(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项目)和普通教学改革项目。
综合改革项目围绕全区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开展,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进行宏观研究和改革实践。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每项资助5-8万元,共资助15项。综合改革项目具体选题范围见附件1。
普通教改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由相关专业一线教师联合申报并组织实施,优先支持中青年一线教师参与项目研究和建设。普通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每项资助2万元,共资助30项。普通教改项目由申报人自主选题。
未被立为区级教改项目的,学校将根据申报材料质量择优立为校级教改项目,项目资助经费为1-2万元。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合格。
2.已获得2017年自治区级教改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课题。
3.综合改革项目的负责人主要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职称为副高级及以上。
4. 普通教改项目的负责人应是我校在职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具备较强教学研究能力。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9日,过期不候。学校将于10号进行初评,11号进行专家论证。
四、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加强科学论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严把政治关,于11月9日前统一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七份及电子版,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高等教育研究中心联系。
联系人:鲁细珍
联系电话:858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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