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19年自治区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项目类型
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分为综合改革项目(含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项目)和普通教学改革项目。
综合改革项目围绕全区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开展,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进行宏观研究和改革实践。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每项资助5万元,共资助不超过12项。综合改革项目具体选题范围见附件1。
普通教改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由相关专业一线教师联合申报并组织实施,优先支持中青年一线教师参与项目研究和建设。普通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每项资助2万元,共资助不超过12项。普通教改项目由申报人自主选题。
优先资助跨学科研究项目及团队联合申报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合格。
2.在研的自治区级教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课题。
3.综合改革项目的负责人主要为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
4. 普通教改项目的负责人应是我校在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具备较强教学研究能力。
三、材料要求
项目备案表须填写规范,项目组成员中少数民族教师姓名须写全名。每个学院限报3项(重点项目限报1项),请各单位加强科学论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严把政治关,于4月8日前统一将备案表纸质版骑马装订一式七份及Word电子版,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过期不候。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高等教育研究中心联系。
附件:
1.本科教育教学研究综合改革项目选题范围
2.2019年度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备案表
3.2019年自治区高校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汇总表
4.学院审查意见
教务处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